2018级新生:
按照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录取考生信息检查与备案时间在7月6日,完成后,招生单位才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计划于7月10日上午10点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发放方式及安排
1.现场发放
对象: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大连市内五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中山区、西岗区、高新园区)的考生和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应届硕士毕业生。
发放时间:7月10日上午10点至入学报到前一天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录取通知书由各学院负责发放,请到表1所列的发放地点领取。
录取通知书可以代领,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表1 现场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安排
发放学院 |
发放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航海学院 |
航海楼306 |
赵老师 |
84723953 |
轮机工程学院 |
轮机楼309 |
张老师 |
84723572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信息楼A311 |
宋老师 |
84727500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电航楼209 |
肖老师 |
84726912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管理楼A-505 |
高老师 |
84729330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外专公寓402 |
朱老师 |
84725898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机电楼407 |
王老师 |
84729611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工楼309 |
杨老师 |
84728910 |
法学院 |
法学楼210 |
刘老师 |
847252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西山二公寓 |
王老师 |
84728926 |
2.以快递方式发放
其他同学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3日上午9点通过EMS邮寄发放。邮寄前,考生也可自行到学院领取录取通知书。
为了方便考生查询邮件行程,考生编号、学号以及EMS查询编号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
二、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
1.《入学须知》(见附件)。包含新生入学相关事宜,请仔细阅读。
2.银行卡。作为你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
3.《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
望周知。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