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披国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Stephen Darryl Girvin 教授于5月22-25日访问我校。并为我校师生作主题为“适航义务:以出租人和承租人为视角”专题讲座。
讲座前,Girvin教授与我校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以及相关人员就两校间海商法领域的合作科研、短期授课、教师和学生交流访问等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认为,两校间在智能船舶以及“一带一路”相关法律研究问题方面可以进行卓有成效的合作,并将尽快付诸实施。
讲座中,Girvin教授分析了普通法下租船合同中出租人适航义务的性质、涵义,标准和理论发展情况,并结合一系列判例、标准合同条款,比较了不同情况下对出租人适航义务的要求可能存在的变化。在场师生对运输合同下承运人的适航义务与租船合同下出租人的适航义务有了深入的思考,并与Girvin教授进行了互动。
法学院副院长蒋跃川副教授、郭萍教授、王峰老师以及部分中外学生参加了讲座。
主讲人简介:Girvin教授曾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目前为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Girvin教授研究领域广泛,包括租船,海上货物运输,海上碰撞及公司法等。